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
學生家長聯系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見》(中發[2004]16號)文件精神,建立“學院——家長”共治模式, 提高我院人才培養質量,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結合我院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具體內容
第二條 由各系(輔導員)負責建立溝通渠道,學生處負責督察。各系(輔導員)開學初需了解學生的家庭狀況,建立本系各班學生的家庭通訊地址及家長聯系電話等通訊網絡。遇有復學、轉專業(班級)等必須做好移交工作。
第三條 輔導員每學期通過電話、短信、QQ、郵件、信函、實地走訪等不同方式與學生的家長溝通一次,報告學生在校綜合表現情況,同時征求家長對學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并做好聯系記錄工作。
第四條 把加強與問題學生家長的聯系作為工作重點,及時并充分保障家長知情權,爭取學生家長的配合,共同做好問題學生的轉化工作。
(一)對受到處分(處理)的學生,輔導員在一周內向學生家長發出《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家、校聯合培養教育書》,同時電話通知學生家長,并及時做好通話記錄,填寫“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受處分(處理)學生家長聯系記錄單”,一式兩份,一份系部存檔,一份學生處存檔。
(二)各系在每學期期末,將本系本學期學生受處分(處理)與家長聯系情況進行匯總,填寫“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受處分(處理)學生家長聯系情況匯總表”報學生處。
(三)對有嚴重心理障礙的學生,由學生處(心理咨詢中心)協助學生所在系做好與家長的聯系工作,盡可能得到家長的支持和配合。
(四)對學習不認真、態度不端正,排名在后10%的學生,各系(輔導員)在學期末要及時向家長通報情況,共同做好學生成才發展工作。
(五)對欠費學生,要及時與家長聯系,詳細了解其家庭經濟情況和欠費原因。對家庭困難的學生,要盡可能給予更多的關懷,教育他們自強、自尊、自愛,樹立家庭、學校和學生共渡難關的信心和決心。
第六條 各系對節假日提前離校以及未按時返校、在外實習及延期畢業的學生要了解學生的去向,并做好與學生家長的聯系與核實工作。
第七條 各系(輔導員)要積極向家長介紹院、系改革發展情況和學科建設情況,督促家長關心孩子學生生活和成長成才,共同幫助孩子制定大學生涯規劃。
第八條 學生處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將檢查情況作為輔導教師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第九條 加強與學生家長的聯系與溝通,是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提高我院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的一種有效方式,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第三章 附件
附件:1、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家、校聯合培養教育書
2、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受處分學生家長聯系記錄單
3、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受處分(處理)學生家長聯系情況匯總表
第四章 附則
第十條 本制度在2014年9月起試行
第十一條 本制度由學生處負責解釋
附件1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家、校聯合培養教育書
姓名 |
性別 |
年齡 |
學號: |
系別班級: |
籍貫: |
宿舍房號: |
聯系方式: |
學生情況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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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系(校)處理 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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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家長意見和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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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 簽收 |
簽名: 時間: |
說明: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系部存底,一份交學生本人,一份交家長。
附件2: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 受處分(處理)學生家長聯系記錄單 |
學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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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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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處理)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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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處理)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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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處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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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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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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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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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談)話內容: 輔導員簽名: 年 月 日 |
說明:此記錄單一式兩份,一份系部存檔,一份學生處存檔,作為學生工作的基礎材料請妥善保存。 |
附件3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 受處分(處理)學生家長聯系情況匯總表 |
系部: |
20 至20 學年 學期 |
序號 |
姓名 |
專業班級 |
處分 (處理 )文號 |
處分 (處理)種類 |
處分 (處理)時間 |
聯系家長時間 |
負責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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