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創辦于2004年4月,直屬中山市人民政府,并由市政府委托中山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因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及中山市有關文件精神,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社會人員,具體崗位為專任教師等23個崗位共26人。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養。
(三)年齡要求詳見《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簡稱《崗位一覽表》,下同),30周歲以下是指(1985年11月16日后出生),以此類推。
(四)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開除處分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報名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等(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是否具有工作經歷,應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為依據。年齡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1月16日。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辦法、時間、地點。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8日9:00—12:00、14:30—17:00。
報名地點: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中山市火炬開發區中山港大道60號)立德樓四樓404室。
乘車路線:1路、9路、033路、046路、061路、062路、063路、208路、212路到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下車。
報名咨詢電話:0760-88291712 張老師
監督投訴電話:火炬開發區組織人事辦公室(電話:0760-89873709)、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室(電話:0760-88291869)
(二)報名要求。
1、須按照本公告要求的規定時間內在報名地點現場進行填表報名。
2、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原則上要求一致,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5、凡符合政策條件加分的,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報名人員須攜帶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工作經歷證明(包括勞動合同、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關的工作證明等)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標準彩照2張及照片電子版。計劃生育證明可在筆試后、面試前提交。
7、報名時提交的報考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由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組織實施,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應聘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1、筆試科目:根據崗位的不同類別采用相應的考試科目,專業技術崗考試內容為教育教學綜合知識,管理崗考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筆試科目不指定參考用書)。
2、筆試時間2016年12月10日,筆試時長為2小時,筆試地點及其他事項見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6年12月8日、9日9:00—12:00、14:30—17:00,領取準考證地點為: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立德樓1118室。
3、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中山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網站和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
4、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合格人員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中山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網站和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面試由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由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另行通知。面試前將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將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五、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考核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核人選,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其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考核不合格的或放棄考核資格的,將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中山火炬開發區管委會網站和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在政策許可范圍內辦理相關手續,由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