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所使用申請表
申請單位 (加蓋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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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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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辦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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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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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日期 |
自 月 日 至 月 日 |
使用時間 |
中午 / 晚上 |
住宿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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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間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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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負(fù)責(zé)人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總務(wù)處負(fù)責(zé)人意見 (3間/3日以內(nèi),含) |
簽名: 年 月 日 |
總務(wù)處分管校領(lǐng)導(dǎo)意見 (6間/6日以內(nèi),含) |
簽名: 年 月 日 |
校長意見 (6間/6日以上) |
簽名: 年 月 日 |
備注:1、標(biāo)間為2人/間。管理員:鄭小莉,電話:13726065880。
2、辦理住宿手續(xù)時交押金100元/間,退房時檢查物品無損壞或丟失即退回。
3、3間/3日以內(nèi)(含),總務(wù)處可直接審批,超過該范圍的申請在給出意見后報上一級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