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招標采購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院的招標采購管理工作,理順關系,明確職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進一步加強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廣東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和《關于執行〈中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山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的實施意見》(中財采[2016]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學院范圍內的招標采購活動,均適用本辦法及其配套的實施細則。
本辦法所稱招標采購,是指使用政策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目錄以外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貨物是指計算機設備及軟件、辦公設備、電器設備、辦公消耗用品、通用交通工具、多媒體系統、圖書檔案設備、印刷設備、發電設備、燈光音響設備、電梯、通用家具、圖書資料、制服及相關用品、專用家具、專用物資、專用設備、專用交通工具及實驗實訓耗材等。
本辦法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
本辦法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購對象。
第三條 學院成立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的招標采購工作。
招標采購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主任一人,成員若干人。
學院設立評標工作專家庫,負責評標工作。專家庫專家原則上由市級或以上招標采購專家庫中的學院教職工組成。
第四條 招標采購工作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誠信的原則。
1、每個招標采購項目原則上應有3家以上(含3家)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單位參加競爭(單一來源采購除外);若經過招標采購程序符合要求的投標單位不足三家,由經費歸口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紀檢監察審計室代表討論并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同意后,可采用其它招標形式。
2、投標人必須符合標書要求的資質條件。
3、評標應以方案可行、質量可靠、技術先進、報價合理和誠信服務等為依據進行綜合評標,擇優確定中標單位。
4、簽訂的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第二章 招標采購范圍和形式
第五條 工程項目招標采購范圍:凡使用學院預算資金和學院自籌資金的基建工程、維修工程(含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和以外的項目),包括房屋裝修維修工程、綠化工程、土石方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網絡工程、水電工程等,5萬元以內的,由后勤部門自行采購;在5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內的,由學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代表學院自行采購,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50萬元(含)以上的,由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核后送上級主管部門招標采購。上級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第六條 貨物及服務招標采購范圍:凡使用學院預算資金、學院自籌資金和各類代收代支資金購買教學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材、醫療器械、后勤服務物資、辦公室設備以及其他需要進行招標采購的貨物及服務項目,均要實行招標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屬于設起點標準的品目,一次性價值在1萬元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定自行采購;一次性價值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分管院領導批準后自行采購;一次性價值在3萬元(含)以上20萬元以內的,由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按規定實行招標采購,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20萬元(含)以上的,由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核后送上級主管部門招標采購。
對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屬于不設起點標準的品目,實行批量采購或電子化交易等采購模式采購。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的項目,一次性價值在1萬元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定自行采購;一次性價值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分管院領導批準后自行采購;一次性價值在3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內的,由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實行院內招標采購,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50萬元(含)以上的,由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核后送上級主管部門招標采購。
第七條 招標采購形式。招標采購形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和單一來源采購等形式。
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
競爭性磋商,是指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通過組建競爭性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宜進行磋商,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響應文件和報價,采購人從磋商小組評審后提出候選供應商名單中確定成交供應商的采購方式。
以上三種招標采購形式一般通過綜合評價方式擇優確定中標單位。
競爭性談判,是指招標人直接與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就項目的價格和實施進行商談的形式。
詢價,是指招標人對供貨商的報價進行比較以確保價格具有競爭性的一種采購方式。
以上兩種招標采購形式一般選擇符合條件且報價最低者為中標單位。
單一來源采購,是指在特定條件下招標人向單一的供應商征求建議或報價來采購貨物、工程或服務。
每個具體項目的招標采購形式,屬于院內招標采購的項目,由經費歸口管理部門與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商定后,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批準;屬于政府招標采購的項目,由上級政府采購管理機構批準。
第三章 院內招標采購工作程序
第八條 招標采購形式確定。凡需招標采購的項目,在立項獲批準后,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招標采購形式的建議并簽署意見后,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批。
第九條 制定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起草,經使用部門確認、紀檢監察審計室審核后,報學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批準。如果在制定標書的過程中,就某項內容歧義較大時,由學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裁定。審定后的標書,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
第十條 信息發布。審定后的招標文件,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在校園網或其他媒體上,向社會公開發布招標信息或向特定的法人或組織發放投標邀請函,同時向擬投標人提供相關業務咨詢。信息發布的時間最少為一周。
第十一條 開標和評標。開標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組織,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主持,使用部門、紀檢監察審計室委派代表參加。開標時,應當由紀檢監察審計室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經確認無誤后,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價格折扣、招標文件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和投標文件的其他主要內容。未宣讀的投標價格、價格折扣和招標文件允許提供的備選投標方案等實質內容,評標時不予承認。
評標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組織,具體評標事務由評標小組負責。評標小組由使用單位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工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應當為5人(含)以上單數(競爭性談判和詢價采購的項目評標小組成員為3人(含)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工程等方面的專家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于開標前12小時從學院設立的專家庫中隨機抽取。評標小組成員通過對投標人、投標書及其有關情況資料與招標文件的具體比較分析和研究評審,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作出自己對候選中標人的評價,并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通過署名量化打分或投票表決的方式,排出候選中標人名單。
第十二條 定標。招標采購小組在確定中標人時,一般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評標結束,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秘書寫出完整的評標報告,所有評標小組成員簽字,并報學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定后,方為有效。
第十三條 公示。中標單位確定后,在校園網或其他媒體上公示三天。公示無異議的,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中標通知書(或在校園網發布中標公告)。在公示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重新組織招標。
1、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
2、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經查實有串標、提供的資料不實等行為的。
3、第一中標候選人最低投標價或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 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成本價,有降低質量、不能誠信履約的可能。
第十四條 簽訂合同。按照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和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等文件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與中標人簽訂項目合同。簽訂合同的程序按《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第四章 政府招標采購工作程序
第十五條 招標采購形式確定。凡需政府招標采購的項目,在立項獲批準后,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上報上級政府采購管理機構。按上級政府采購管理機構確定的招標采購方式執行政府招標采購。
第十六條 制定標書。標書及招標文件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招標代理機構起草,經紀檢監察審計室審核后,報學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批準,報上級采購管理部門核準發布。
第十七條確定評標和列席人員。招標文件發出后,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時間,在召開評標會議的24小時前,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確定學院方面評標和列席人員,按程序報學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批準后,通知全體評標人員出席會議的時間、地點。
第十八條 簽訂合同。按照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和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等文件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與中標人簽訂項目合同。簽訂合同的程序按《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合同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章 代理機構與供應商
第十九條 學院在招標采購工作中需委托招標采購代理機構或者指定協議采購、分散采購方式下的供應商時,學院領導、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和采購有關關鍵崗位等人員不得直接指定代理機構和協議采購、分散采購方式下的供應商。
第二十條 學院應逐步建立健全有效的代理機構和供應商評價體系。重點評價代理機構和供應商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合同期內的服務能力和表現,努力創造依法、有序、競爭和誠實、信用的貨物采購環境。
第二十一條 凡納入學院院內招標采購或政府招標采購的項目,需委托招標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招標采購時:
預算金額在20萬元(含)以上的,屬非政府集中采購類(非通用類)的,由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紀檢監察審計室、使用部門在中山市采購管理部門備案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中隨機抽取招標采購代理機構;屬通用類的,由直接由市政府采購中心代理。
預算金額在20萬元以內的,由使用部門、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紀檢監察審計室在中山市采購管理部門備案的招標采購代理機構中抽取。
上級如有更新規定出臺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 招標采購工作紀律和要求
第二十五條 參加招標采購工作的人員必須堅持原則,秉公辦事。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評標過程的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準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違者嚴肅查處。
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借故阻撓招標采購工作的正常進行,不得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采購。
本條所稱化整為零是指在一個財政年度內,使用部門將一個預算項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類別的貨物、服務、工程自行多次采購,累計資金數額超過院內招標數額標準的,屬于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招標采購,但項目預算調整或者經過批準自行采購除外。
第二十七條 院內各單位在物資采購和確定項目施工單位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招標采購工作程序,嚴禁明招暗定,招標采購走過場。對違反規定者,特別是造成學院資產損失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的責任,直至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學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16年11月15日起實施2014年 頒布的《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招標采購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院內招標采購限額標準及采購方式
品目名稱 |
限額標準 |
采購方式 |
備注 |
貨物及服務項目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不屬于不設起點標準的品目) |
3萬元以內 |
1萬元以內由使用部門自主采購;1萬以上,3萬以內,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分管院領導批準后自行采購 |
對于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中,屬于不設起點標準的品目,實行批量采購或電子化交易等采購模式采購(上級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
3萬元(含)以上20萬元以內 |
由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按規定實行招標采購 |
20萬元(含)以上 |
由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核后送上級主管部門招標采購 |
貨物及服務項目 (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外) |
3萬元以內 |
1萬元以內由使用部門自主采購;1萬以上,3萬以內,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分管院領導批準后自行采購 |
3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內 |
由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按規定實行招標采購,并報上級主管理部門備案 |
50萬元(含)以上 |
由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核后送上級主管部門招標采購 |
工程項目 |
5萬元以內 |
由后勤基建部門自行通過詢價方式采購 |
上級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
5萬元(含)以上50萬元以內 |
由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代表學院自行采購,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
50萬元(含)以上 |
由院招標采購領導小組審核后送上級主管部門招標采購 |
說明:1、專家論證意見:教學、科研和信息化類項目,由院學術委員會組織或委托論證并簽署意見;2、如表格空間不夠,可附頁;3、1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需附院長辦公會或黨委會紀要;4、業務歸口的分類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