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自主招生實施方案
2016年我院自主招生總計劃385人:面向高中應、往屆畢業生招生計劃共280人,面向中職應、往屆畢業生招生計劃共55人,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招生計劃共50人。為做好自主招生工作,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下發的《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粵教考函〔2016〕2號)精神,結合本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 成立學院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春旭
副組長:黃俊斌
成員:黃愛東、蔣建平、舒一飛、黃信坤、陳新、王龍(裝備)、趙斌、馬躍新、丁世勛、肖凡平、邱凱城、李志榮
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7個工作小組:
(一)招生錄取工作組
組長:黃愛東
成員:孔璐
主要任務:1.報考資料終審;2.自主招生普通類試點專業招生宣傳;3.自主招生報考有關數據統計;4.根據錄取分數線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后向社會公布;5.向考生寄發錄取通知書;6.報名系統測試與維護;7.根據招生計劃數擬定各專業分數線,并呈報領導小組審批。
(二)考試命題工作組
組長:李志榮
成員:各命題考點及相關專業骨干教師
主要任務:
1.編制考試大綱;2.按我院頒布的考試大綱要求,編制2016年自主招生考試的綜合文化理論、綜合專業理論、專業技能考核的試題。
(三)考務工作組
組長:蔣建平
成員:考務相關工作人員
主要任務:1.編寫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能或面試考試方案;2.編制考生準考證;3.準備理論考試及技能考核考場,組織和安排理論考試、技能考核的具體工作;4.安排監考教師。
(四)紀檢監察組
組長:舒一飛
成員:阮暉明、范耀堂
主要任務:負責對自主招生考試命題、考試、閱卷評分及錄取工作全程的監督、監察工作,確保自主招生工作能夠公平、公正、公開,依法招生。
(五)保密工作組
組長:黃信坤
成員:保密工作相關人員
主要任務:1.制訂考試命題、組卷、試題保密等過程的保密安全制度;2.安排命題場地、試卷保密室值班工作人員。
(六)后勤保障工作組
組長:邱凱城
成員:后勤部門相關人員
主要任務:1.聯系、確定考試命題地點(場地);2.安排或協調來校考生的食宿。
(七)現代學徒制工作組
組長:各現代學徒制招生專業系主任
成員:由各系主任指定
主要任務與要求:1.到合作企業招生宣傳,對生源情況進行摸底,形成生源情況報表;2.負責現代學徒制考生報考、聯系跟蹤等有關工作;3.在學校招生主管部門指導下開展現代學徒制其它具體工作。
二、招生錄取程序
1.制定自主招生章程,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2.組織符合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報名;
3.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自行網上打印準考證,所有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均參加筆試和面試,總分由“筆試+面試(專業技能考核)”構成;
4.由學院組織綜合文化知識和專業基礎技能考試,考點設置在本學院內;
5.根據考生總分,分專業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向社會公示;
6.考生到各縣(市、區)招生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7.將擬錄取名單上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8.寄發錄取通知書。
三、自主招生考試報名方式、考試時間、地點、方式
1.報名方式:考生于2016年3月10日-3月28日登錄學院報名系統http://zzzs.hjzyxy.com按照系統要求進行報名。
2.考試時間:所有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均參加綜合文化考試和面試(專業技能考核),綜合文化考試與面試統一在4月9日進行。
3.考試地點:學院內部(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考試方式:理論考試采用紙質試卷,在答題卡上做答。技能考核在相關專業實訓室進行。
四、錄取規則
1.所有考生均參加筆試和面試,總分由“筆試+面試(或專業技能考核)”構成,根據領導小組確定的各專業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五、工作時間安排表
工作內容 |
完成時間 |
負責部門 |
制訂章程 |
2016年3月5日 |
招生就業辦 |
招生宣傳發動 |
2016年3月28日 |
招生就業辦 |
組織考生報名 |
2016年3月28日 |
招生就業辦 |
網上報名時間 |
2016年3月10日-3月28日 |
招生就業辦 |
通知考生高考補報名 |
2016年3月16日-3月20日 |
招生就業辦 |
提交網報考生名單 |
2016年4月1日 |
招生就業辦 |
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 |
2016年4月6日-4月8日 |
招生就業辦 |
提供考務操作辦法及組織人員出卷(含試卷裝訂要求、試卷袋封面填寫要求、考場記錄表填寫要求及試卷樣式、試卷袋面樣式、試卷密封紙樣式及試卷) |
2016年4月6日-4月8日 |
教務處、紀檢室 |
筆試時間 |
2016年4月9日 |
教務處、紀檢室 |
面試時間 |
2016年4月9日 |
教務處、各相關系部紀檢室 |
完成專業技能考試的評分和成績處理 |
2016年4月15日 |
教務處 |
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向社會公示 |
2016年5月10日 |
招生就業辦 |
擬錄取名單上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 |
2016年5月10日 |
招生就業辦 |
辦理錄取手續并寄發錄取通知書 |
2016年6月 |
招生就業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