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職業技術學院2016年高職自主招生錄取原則
根據粵教考函〔2016〕2號文件要求,我院依據2016年高職自主招生章程擬訂了招生錄取原則,具體如下:
1.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自主招生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面向高中生專業考試成績滿分300分,其中:綜合文化考試滿分200分,面試滿分100分。面向中職生專業考試成績滿分為500分,分別為:綜合文化知識考試滿分為200分,專業綜合理論考試滿分為150分,專業技能考試滿分為150分。考生成績由各項考試成績相加所得,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考生成績總分情況,按專業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3.報考我院所有考生均參加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分相加構成。
4.我院對同分點考生通過申請增加計劃進行錄取。
5.我院不調劑錄取考生。